全员班干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
来源:浙江教育信息网 作者:周国梁
据央视网报道,本学期开学后,四川一小学二年级班主任为班里的51名学生设置了53个班干部岗位,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灯长、饮水机长、前后门管理员等。“编制”数多于人数的安排,班里的每个学生“大小都是个干部”。
对此,社会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会让学生从小就有“官本位”意识,不利于对学生的教育;有人认为,根据不同学生的情况设置岗位,可让他们发挥特长,建立自信,改变了只有“品学兼优”的少数学生才能作为班级管理参与者的惯例。
如果把“长”“委员”作为权力的象征,贴上“官僚主义”的标签,幻化成“父母官”,那么,这种“全员班干部”制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如果把“长”“委员”作为是信任的标志、能力的肯定,看作是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立德树人的有效载体,那么这种做法是值得尝试的,是有智慧的表现。
由此可见,“全员班干部”是双刃剑,关键是教师怎么运用。事实上,在现实教育中,对带“长”“委员”的学生,老师往往会说这样的话:你作为班长,要以身作则,带好头,然后带动其他学生……以此激励、鞭策;而不会说要“班长”颐指气使、居高临下对学生发号施令。也就是说,现实中,班主任是把班干部作为培养能力、责任意识平台来对待的,让全员成为班干部,负责各自“领域”,调动他们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自信心、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以及沟通合作等能力。事实证明,不少家长也认为,自从当了“长”,自己孩子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了。这样的激励在我们的日常教育中也屡见不鲜。
当然,也不能绝对化。“全员班干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自治”,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和能力,但不能希望以“封官”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达到目的。因为“长”“委员”需要自律、他律和律他,作为二年级学生,不可能人人都是“当官”的料、有“当官”的兴趣爱好,培养这些学生的责任意识,或许适合用其他方式。但是,“全员班干部”作为学生自我管理方式的改革、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的载体的尝试是有意义的。(本文作者周国梁工作单位为嵊州市甘霖镇蛟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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