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深化行动方案》),根据教育部工作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及内容重点
(一)区域落实情况。是指市、县级案例,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深化行动方案》的认识理解;二是围绕《深化行动方案》转化落地规划行动、教学方式变革行动、科学素养提升行动、教学评价牵引行动、专业支撑与数字赋能行动,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三是下步落实《深化行动方案》的主要设想与措施。
(二)典型做法经验。围绕落实《深化行动方案》,可侧重一个方面重点任务,对问题现状、思路方法、工作举措及成果成效等进行总结概括。突出特色,可推广、可复制。
二、案例具体要求
(一)征集范围。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普通中小学校。前期已经推荐报送教育部的19个典型案例(见附件4),不重复报送。
(二)内容要求。体现“一地一案”“一校一案”“一案一亮点”,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明确、观点鲜明。聚焦难点、堵点,突出长效机制、特色载体,举措具体、有针对性、成效突出。
(三)呈现方式。采用文字、短视频均可。文字材料篇幅不超过3500字,短视频不超过5分钟。文字表述简明易懂、清晰准确,避免过于概念化、学术化。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典型案例的申报组织工作,发动学校围绕重点内容认真提炼总结。
(二)推荐。各设区市要做好推荐材料审核把关,按推荐名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市、县级或学校案例,其中各设区市推荐的案例中应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案例各不少于2个(农村小学、初中应各不少于1个),并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3)。
(三)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同时在《浙江教育报》选登。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联系人。请各设区市在2023年8月20日前确定1名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并通过浙政钉报省教育厅教材处陈熙熙。
(二)报送案例。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专栏(访问网址:2023kegg.zjer.cn)在线报送,报送时间:8月25日—11月30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研室李荆,0571-56870087;省教育技术中心杨鑫茹,电话:0571-88062131。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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