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
2024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重点宣传内容
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是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省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请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下称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共同参与。
(二)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地各校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校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或新媒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推送展示。
(四)积极参与全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通知,请各地各校积极参加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相关活动。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安排。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做好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本地本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高校在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及活动开展情况,可于12月12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法规处,电子邮箱:fgc@zjedu.gov.cn。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焦方瑞,电话:0571-88008842。青少年普法网联络协调人:胡锐,电话:010-88819626。
附件:
2.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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